高州市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服務項目(2014-2017年)(三次)單一來源采購公示
茂名市眾誠招標采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高州市財政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擬對高州市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服務項目(2014-2017年)(三次)(采購編號:ZC14G02N2513)進行單一來源采購,現進行單一來源采購公示(公示時間2015年01月05日至2015年01月09日),并邀請能夠提供滿足本項目采購需求并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進行登記,具體要求如下:
一、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理由:
本項目于2014年12月30日10:00對采購文件進行專家論證,專家意見為:該項目潛在供應商確實比較少,專家組根據茂府辦[2013]66號《茂名市政府采購項目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討論協商后,建議本項目變更為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高州市財政局只能從唯一的產權所有人獲取,屬于上述規定的第1種情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單一來源采購公示(采購文件下載)。
二、采購項目需求
(一)采購項目:高州市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服務項目(2014-2017年)(三次)
(二)預 算:見下表
(三)項目內容:
項目內容 |
項目預算 |
服務對象 |
備注 |
高州市公務員補充醫療保險服務項目(2014-2017年) |
180 元/人.年 |
高州市納入《高州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高府辦【2013】44號文)規定的人員約29000人(保費支付以實際人數為準) |
3年 |
三、報名供應商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須提供以下證明:
①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②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投標人具備《保險公司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經營資質;
3.投標人或其總公司必須是依法注冊成立的具有法人代表主體資格的保險公司,且具有有效的《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
4.投標人近三年內未受到保險監管部門的重大處罰,提供當地保險協會出具的證明原件;
5. 《反商業賄賂承諾書》原件;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采購人名稱:高州市財政局
五、報名登記:
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5年01月09日前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到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廈17梯7樓710室茂名市眾誠招標采購有限公司報名登記并購買談判文件。談判文件每套售價:1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購買談判文件時,須提交以下原件: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2、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4、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5、稅務登記證副本;
6、企業資質證書;
7、投標人資格要求的證件;
8、購買人的身份證
*以上資料1、2為原件,3、4、5、6、7、8為復印件加蓋公章,提供原件核對。
聯系人:賴小姐
電話:0668-2881299、2881799
傳真:0668-3333169
郵編: 525000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